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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通知】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关于发布2023年7月毕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阅读次数:6137 次

 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为保证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现将2023年7月毕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安排

1、毕业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毕业条件,统一进行毕业资格的审核与筛查, 凡就读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含现代远程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满足专业计划规定的最低修业年限,且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最低修业年限上延长3年)。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现代远程教育本科层次的学生须通过全国统考课程;

3)交齐本专业规定的全部学费;

4)填写《毕业信息登记》并由学院审核通过;

5)完成学历信息采集,具体要求见官网通知。//nu.bupt.edu.cn/jwtz/10498.htm

2、毕业证书及毕业相关材料制作。

3、毕业数据上报。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毕业数据,上报成功后发放毕业证书及毕业相关资料。

二、具体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预审: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

2.毕业资格终审: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

3.毕业证书及毕业相关材料制作:2023年6月-7月

4.毕业数据上报:2023年6月-7月

5.毕业证书及资料邮寄:2023年7月(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三、注意事项

本次需要撤销毕业的学生,请学习中心通知学生提交撤销毕业申请(学习中心需在申请中签署意见并盖章),于毕业资格预审期间(即:5月17日—5月19日)统一上报至学院教务部学籍。

请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协助做好毕业的相关工作,督促学生及时上交学费,完成《毕业信息登记》的审核及学生“恢复在学”的审核,同时完成学历信息采集工作。如需变更邮寄地址、联系人及邮寄时间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在2023年5月30日前上报学院教务部学籍管理负责人。

恢复在学申请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中心审核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6日。

毕业信息登记填写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中心审核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16日。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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