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管理办法》(校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现对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学籍期限有异议的,由学习中心统一上报至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籍。公示期后,学院将对学籍超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清退。
此次公示的学籍超期名单包含2018年秋季入学的远程教育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公示名单见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