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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对部分在学制期内未缴纳学费注册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6   阅读次数:1402 次

 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21〕8号)文件规定,现对部分在学制期内未缴纳学费注册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公示。公示期为60日,即: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8月14日。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公示期间内联系学院事业部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10-82056326。公示期满,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退学。

此次公示的退学学生名单包含2019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取得学籍、在学制期内未按时缴纳学费注册的的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及业余教育的学生。公示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5公示拟退学学生名单(第一批)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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