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首页 > 教务专栏 > 重要通知 > 正文
【学籍通知】关于启动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生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阅读次数:8261 次

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管理办法》(校发[2019]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现将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生的处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处理对象

凡就读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包括现代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业余教育),并在取得教育部注册学籍后,在读时间超出学校向教育部报备的本专业最低修业年限,且在最低修业年限的基础上延长三年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2020年起,学院将在每年3月、9月安排学籍超期学生的处理工作,依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学籍超期的学生进行清退,不再保留。

请各远程学习中心和函授教学站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告知工作,对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做好学业预警通知,保证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1115

 

 

共1页 |< 首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尾页 >|
相关评论0 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