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首页 > 教务专栏 > 重要通知 > 正文
【学籍通知】关于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春季学期学籍超期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0   阅读次数:3481 次

 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管理办法》(校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现对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410日至414日。公示期间如对学籍期限有异议的,由学习中心统一上报至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务部。公示期后,学院将对学籍超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清退。

此次公示的学籍超期名单包含2017春季入学的远程教育、函授教育、业余教育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公示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学籍超期学生名单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务部

2023410日

共1页 |< 首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