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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通知】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关于2023年6月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阅读次数:5807 次

 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将启动2023年6月批次学士学位申报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此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报条件

依据《北京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授予北京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制,品行端正;

(二)在有效学习期限内,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并取得毕业证书;

(三)规定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四)毕业设计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五)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科目考试且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

备注:统考英语85分以上(含85分)在学院平台显示为优秀。

二、学士学位申报事项

(一)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凡符合2023年6月批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2023年1月批次和3月批次的毕业生),统一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二)学士学位评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最终由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评定。

(三)学士学位授予时间:2023年6月。

三、关于“PETS证书认证”

在校本科学生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笔试和口试成绩均通过),可登陆学院平台申请“PETS证书认证”,提交认证资料,由各学习中心初审后交由学院复审。

“PETS证书认证”: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中心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4日。

请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务必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提前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告知工作。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务部

                                       2023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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