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远程学习中心、函授教学站: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管理办法》(校发[2019]19号)文件规定,现对北京邮电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学籍期限有异议的,由学习中心统一上报至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务部。公示期后,学院将对学籍超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清退。
此次公示的学籍超期名单包含2017年秋季入学的远程教育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等。公示名单见附件。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25日